(一)油料清理后的含雜指標
油料經清理以后,含雜總量不得超過以下指標:
大豆 (冷榨)<0.05%,(熱榨) <0.10%;
棉籽<0.50%;花生仁<0.10%;
芝麻<0.50%;
油菜籽<0.50%;
米糠<0.05%(26—28孔/25.4毫米篩檢驗)。
(二)清理后下腳中有用油料含量指標
如圖,清理下腳中有用油料含量指標
清理工藝流程是將各種清選設備適當組合成生產作業線。清理流程的具體確定必須根據生產規模大小、油料種類、油料含雜量、雜質的種類和性質、清理設備的性能等實際情況來綜合考慮,以充分除去油料中的大雜、小雜、輕雜、重雜和并肩泥雜質為目的。
在達到除雜要求的前提下;應盡量使清理流程縮短,選用設備結構簡單,操作方便。然而,油廠往往需要加工多種原料,在編制清理工藝流程及選擇設備時,應能對設備進行適當的調整和組合,使之具有機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