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區糧食局公布,2014年稻谷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由自治區合理確定最低收購價,當區內稻谷市場價格高于最低收購價時,由具備資質的企業按隨行就市原則入市收購;當區內稻谷市場價格低于最低收購價時,由地方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自治區確定的最低收購價收購。執行最低收購價收購的稻谷實行順價銷售。
據悉,此政策是根據近年來新疆自治區稻谷收購直補政策和最低保護價收購政策執行情況,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作出的調整。自治區種植稻谷的主要地區有烏魯木齊米東區、伊犁察布查爾縣、阿克蘇溫宿縣。新疆人消費的大米主要來自東北,新疆本地米市場份額不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