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在糧食生產、儲藏、運輸、加工等環節的國家或行業損耗標準;
二、制定糧食烘干機產業扶持政策,加大對國內自主龍頭企業的技術與資金支持力度,鼓勵產業技術自主創新、產業企業規模發展與內涵增長;
三、大力培育以糧食儲備企業、糧食加工企業、具有一定規模的農機專業合作社、種糧大戶及未來的家庭農場等糧食烘干經營主體,鼓勵和發展糧食烘干機械化;
四、加大對烘干機械及其配套設施的購置補貼力度,將烘干機配套設備設施也列入補貼范圍;
五、增設烘干作業補貼,補貼額度結合單位糧食烘干成本確定,解決糧食烘干經營主體的后顧之憂;
六、建立、完善農機金融支持機制,鼓勵經營主體購買先進、適用的糧食烘干機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