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糧辦人〔2016〕3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河南工業大學、南京財經大學、武漢輕工大學,國家糧食局各直屬單位、聯系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實施科技興糧、人才興糧工程,加強人才戰略性開發,提升糧食行業未來人才競爭力,加強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根據《全國糧食行業青年拔尖人才優先培養實施辦法》(國糧辦人〔2016〕285號),現就做好2016年全國糧食行業青年拔尖人才(以下簡稱青年拔尖人才)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從事糧食流通領域自然科學研究、工程技術方面專業技術工作或糧食流通經濟理論政策研究,學術造詣和專業水平較高且有很好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人才。
二、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熱愛糧食行業,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恪守學術道德,學風正派,治學嚴謹,具有突出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潛能。
(三)申報年齡不超過40周歲(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1月1日)。
(四)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具有科研創新突出成果者,學歷和職稱條件可適當放寬)。
(五)近5年的研究服務領域符合糧食行業重點發展方向和長遠需求,且具有明確的研發目標和科研規劃,持續創新能力強、發展前景好,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行業重大科技計劃或社科研究項目(課題)的主持人,或為項目(課題)的主要承擔人;
2.科研成果獲省部級及以上獎勵;
3.擁有發明專利授權;
4.主持或參與過重要國家標準規范制修訂;
5.已發表被SCI、EI、SSCI或CSSCI收錄學術論文;
6.主持開發了具有較強應用推廣價值的新產品、新裝備、新儀器、新工藝或新材料;
7.主持完成了重大糧食工程設計、咨詢項目;
8.在科技成果推廣、科學技術普及或糧食流通理論政策研究等工作中,取得了優異成績,對促進糧食行業發展有重大貢獻。
三、申報推薦渠道及名額
符合條件人才均可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后,按照行政隸屬關系逐級向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有關中央企業、高校推薦,其中非國有企業等單位也可直接向中國糧油學會推薦。
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有關中央企業、高校和中國糧油學會等歸口推薦單位受理申請后,經過評審統一向國家糧食局推薦。各歸口單位推薦名額不超過3名,其中同一專業領域的推薦人選不超過1名。
最終評審產生2016年全國糧食行業青年拔尖人才不超過10名。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不得空項、漏項,對于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
(二)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附件及推薦人選信息匯總表。報送材料時,需報送紙質申請材料和電子文檔各1份。申報書、附件用A4紙雙面打印,合并裝訂,電子版內容與紙質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錄;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
4.申報書中列舉的所有科研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復印件;
5.申報書中列舉的重要創新論文的全文,以及申報書中列舉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和論文首頁復印件;
6.論文被SCI、EI、SSCI、CSSCI收錄及論文他引情況的證明(須經有資質的檢索機構蓋章);
7.任職證明復印件;
8.在國際學術會議上擔任職務的證明以及作大會報告、特邀報告的邀請信或通知書的復印件。
(三)請各歸口推薦單位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將推薦函、申報材料郵寄或送達至國家糧食局人事司。其中,推薦函需說明推薦程序、專家評審、公示及推薦人選排名情況,并將推薦人選電子版申報材料發送至rcgzc@chinagrain.gov.cn。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曲貴強 李濤
聯系電話:010—63906090 63906091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大廈C座915室
郵政編碼:100038
2.全國糧食行業青年拔尖人才推薦匯總表
國家糧食局辦公室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