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糧發〔2017〕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各有關糧食質量檢驗機構:
為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保證廣大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提升糧食質量安全監管的技術支撐能力,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和“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12號)有關部署,以及《國家糧食局關于建立國家糧食質量監測體系的通知》(國糧發〔2006〕146號)要求,按照“機構成網絡、監測全覆蓋、監管無盲區”的建設原則,經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推薦,我局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考核,有10家糧食檢驗機構考核合格。經研究,現將大同市糧食質量監測中心等10家糧食檢驗機構作為我局授權掛牌的第七批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并予以公布(名單見附件)。我局授權掛牌的機構,其原隸屬關系不變,人、財、物管理關系不變,相關業務工作接受國家糧食局的監督指導。各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繼續加大支持力度,加強基礎條件建設,開展人員培訓,督促和指導各授權掛牌機構建立健全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質量控制,不斷提升檢驗能力,以確保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有足夠的資源和力量履行法定的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各授權掛牌機構要嚴格檢驗制度,嚴格檢驗程序,嚴格檢驗紀律,按照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檢驗工作。
國家糧食局
2017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第七批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名單
序號 |
掛 牌 機 構 名 稱 |
依 托 單 位 |
1 |
山西大同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大同市糧食質量監測中心 |
2 |
黑龍江雙鴨山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雙鴨山市糧食質量檢驗監測站 |
3 |
廣東湛江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廣東湛江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4 |
廣東梅州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梅州市糧食質量檢驗檢測站 |
5 |
廣西賀州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賀州市糧油檢測監督站 |
6 |
廣西玉林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玉林市糧食質量監測中心 |
7 |
廣西崇左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崇左市糧油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
8 |
西藏昌都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昌都市糧食質檢中心 |
9 |
西藏阿里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阿里地區糧油檢化驗中心 |
10 |
西藏那曲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
西藏那曲地區糧食質量檢化驗室 |
說明 |
根據授權掛牌機構命名原則,將第五批通過考核的“龍江縣糧食質量監測站”的授權掛牌名稱由“黑龍江雙鴨山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變更為“黑龍江龍江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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