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糧〔2018〕8號
貴港市糧食局關于重新申辦
糧食收購許可證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糧食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收購資格暫行規定>的通知》(桂政發〔2017〕38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桂糧發〔2017〕51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局關于做好糧食收購許可證審核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桂糧發〔2017〕55號)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市糧食收購資格許可證重新核發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對象
貴港內擬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企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先辦理工商登記,并向與工商登記同級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糧食收購資格后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農民、糧食經紀人、農貿市場糧食交易者等從事糧食收購活動,不再需要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
二、新舊糧食收購許可證的銜接
自治區人民政府桂政發〔2017〕38號文件下發后,各地原辦理的《糧食收購許可證》有效期到2018年6月30日止。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主動督促原持證的、按新規定屬于許可對象的企業重新申請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對新申請《糧食收購許可證》的企業,應當按照桂糧發〔2017〕51號規定審核辦理。同一企業在2018年6月30日前按桂糧發〔2017〕51號辦理了新的《糧食收購許可證》的,原持有的《糧食收購許可證》同時作廢;其他不屬于桂政發〔2017〕38號規定的糧食收購許可對象原持有的《糧食收購許可證》自動作廢。
三、糧食收購許可證代碼規定
糧食收購許可證代碼為7位數字。貴港市級代碼為0900-0901,桂平市代碼為0902,平南縣代碼為0903,港南區代碼為0904,港北區代碼為0905,覃塘區代碼為0906;第5、6、7位數為糧食收購者代碼,由發證機關依次排序。
四、糧食收購許可證印制與發放
糧食收購許可證由自治區糧食局統一印制,市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需要申領。
五、糧食收購企業的數據上報統計與管理
在市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必須到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糧食收購資格許可證,統計數據上報繼續按照以前上報數據的方式報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接受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管理;對在市級新辦理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企業數據上報方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報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并接受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管理;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在市轄區內辦理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糧食收購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六、糧食收購許可證的備案
各縣(市、區)糧食局于每季度結束后五日內將本轄區內的上一季度的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發證情況(附件2-4)報市糧食局(監督檢查科)備案。